惠州供电局2018年交直流电源、录波器、高空作业车检修等单一来源谈判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已具备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现予以公示。
2.2项目内容及采购范围:对原厂家设备进行缺陷处理、故障处理、厂家技术支持、维修、部分设备插件更换、调试、应急抢修等工作。
为维修质量,维修须由原厂家开展,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2017)》"10.7.1.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推荐采用单一来源谈判采购方式。
中国南方电网电子商务平台等国家指定发布媒介中发布,公示时间为: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19日。如有,请在2018年8月19日17:00之前,以书面形式(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邮件或传真或当面递交)递交至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中心),联系人:翁小姐、徐小姐,联系电话、,受理邮箱:
地 址:惠州市惠州大道中19号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所针对的对象、提出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书格式详见附件《书(模板)》。
书必须由其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的,可以将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可以在时间内先将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1)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存在、故意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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