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四川长虹")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与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就关于长虹集团已作出的Orion PDP 公司的股权资产以公平、合理的方式纳入四川长虹的相关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持续沟通,现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长虹集团曾在四川长虹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时,承诺"在四川长虹2008 年度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日起2 年内将Orion PDP 公司的股权资产以公平、合理的方式纳入四川长虹,彻底解决Orion PDP 公司与四川长虹之间的关联交易"、承诺"在四川长虹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日起2 年内将Orion PDP 公司的股权资产以公平、合理的方式纳入四川长虹,彻底解决Orion PDP公司与四川长虹之间的潜在同业竞争"。
为落实并加快推进Orion PDP公司资产注入四川长虹相关事项,本公司多次督促长虹集团加快履行承诺,长虹集团也积极配合公司开展相关工作。双方多次就注入方案进行会议沟通,并就总体注入方案达成一见,即长虹集团通过转让持有四川世纪双虹显示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双虹")不低于41%股权实现将Orion PDP公司股权资产、PDP研发中心资产注入四川长虹,以解决长虹集团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问题。双方对世纪双虹的41%股权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存在分歧,由于目前Orion PDP公司与本公司的潜在同业竞争态势已经弱化,关联交易亦在公平合理的方式下开展,为反映世纪双虹股权资产的真实价值,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全体公司投资者的利益,并妥善解决Orion PDP公司股权等资产的注入承诺事项,公司与长虹集团进行了多次磋商。以上进展情况公司已于2011年9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进行了详细公告。
日前,本公司与长虹集团就以上承诺事项召开了专题会议,形成如下一见:双方原则同意继续按前期长虹集团通过转让持有四川世纪双虹显示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双虹")不低于41%股权实现将Orion PDP公司股权资产、研发中心资产注入四川长虹的总体方案进行推进,本次股权转让定价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拟转让世纪双虹股权进行评估,并以评估价值为基础协商确定。
后续公司将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长虹集团保持积极沟通和协调,按已确定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资产整合工作。本公司将根据本次资产整合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4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长、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受董事长赵勇先生委托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刘体斌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根据相关会计制度、要求,以及公司相关资产减值内部控制制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办法,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对公司2011年末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清查范围包含了2011年度新设子公司,根据公司各项资产状况,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1、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按账龄法和特别计提法一共增加计提了14,096,933.48元,转销2,288,999,176.55元。新增计提的14,096,933.48元坏账准备:其中应收账款计提67,126,228.77元,其他应收款计提-53,029,295.29元;转销的2,288,999,176.55元包括:应收账款2,285,616,268.40元,其他应收款3,382,908.17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余额为282,631,357.46元。
2、存货按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孰低的原则计提了566,863,293.71元的跌价准备:其中原材料计提45,730,921.20元,库存商品计提389,696,244.20元,发出商品计提128,816,298.37元,在产品计提8,133,549.98元,低值易耗品计提175,079.51元,委托加工物资计提35,336.01元,开发成本计提-5,724,135.56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4,213,206.84元,其中原材料转回3,039,866.77元,库存商品转回161,205.23元,发出商品转回1,012,134.84元;同时公司在2011年度积极处理存货,转销存货跌价567,510,258.46 元,其中库存商品转销跌价准备389,549,910.64元,原材料转销跌价准备18,668,179.06元,在产品转销2,878,136.25元,发出商品转销156,414,032.51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454,090,701.55元。
3、长期股权投资本年度转销减值准备金额10,000,000.00元。由于终止对四川广电星空长虹数字移动电视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转出对其已计提的减值准备。截止2011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余额为12,255,805.52元。
4、固定资产本年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4,490,477.88元。由于因拆迁、处置、损毁报废等原因转销的减值准备为6,030,137.02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56,054,392.42元。
5、商誉本年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为12,639,649.15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商誉减值准备余额为13,231,026.99元。
6、股份公司及所合并公司本年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工程物资、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油气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不存在新的减值情况,故未新增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406,213,692.51 元,其中母公司个别报表2011年实现净利润606,892,563.97元,按提取盈余公积60,689,256.40元。截至2011年度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1,030,855,277.25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发展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公司2011年度不作现金及红股分配,亦不作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依照公司实际情况,同意预计公司(含子公司)2012年与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80,510万元人民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类型为购买商品、接受服务、销售产品等方式,且均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性。公司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意见。
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办理与各关联方签署单项业务合同事宜。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赵勇先生、刘体斌先生、巫英坚先生执行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为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同意公司2012年度对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一定的信用额度,期限均为一年(四川长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期限不受此限),具体明细如下:
5亿元为2011年向国开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期限10年;本年实际新增1亿元额度,期限为1年
其中,6.8亿人民币为8年期项目贷款, 4.4亿元人民币为期限1年的银行授信,1.5亿美元为10年期项目贷款
为 "长虹?世纪城"二期E、F标段项目在工行、农行、建行、招行办理按揭贷款的购房人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阶段性连带责任
上述控股子公司中,对于本公司已为其提供的,在期限届满后,同意公司将在上述核定的额度及期限内为该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续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结合公司董事会相关工作需要,同意聘任赵其林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根据本公司白电产业的战略发展规划及控股子公司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意压缩")发展计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升产品的规模效应,提升整体竞争能力,华意压缩计划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超高效和变频压缩机生产线项目、高效和商用压缩机生产线项目、技术研究院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华意压缩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30,000万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亿元。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华意压缩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根据华意压缩发行方案,本次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华意压缩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价格不低于4.68元/股。本公司拟以3亿元人民币现金认购华意压缩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公司将依据该认购金额按照最终发行价格确定认购股份数量。根据有关,公司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公司认购华意压缩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为本公司对华意压缩的控制力,同时保障华意压缩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实施,推动华意压缩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同意华意压缩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并同意本公司以3亿元人民币现金参与认购华意压缩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确定,同意公司与华意压缩签署《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
以上议案中,其中第一、二、三、四、五、六、十、十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2年4月16日在本公司商贸中心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会议由监事会费敏英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
2、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地反映出公司201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的行为。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董事会的评价报告无。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预计2011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63300万元,2011年实际发生金额为131173.9万元,2011年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预计金额。
长虹集团于1995年6月由长虹厂改制设立,2000年长虹集团进行了规范注册。主营业务范围为:制造销售家用电器、汽车电器、电子产品及元器件、电子信息网络产品、电子商务、新型材料、电动产品、环保设备、通讯传输设备,公司产品辅助材料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广告设计、制作,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销售,仓储、货运,电子产品维修,日用电器、日用金属产品、燃气用具、电工器材制造、销售,房地产开发。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广元市经济开发区,注册资本:10000万元,代表人:郑光清,主要经营范围:电源的生产销售,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60%股权。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35号,注册资本:180000万元,代表人:赵勇,主要经营范围:彩色显示器件等研发、制造及销售,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80%股权。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安昌西10号,注册资本:200万元,代表人:胥邦君,主要经营范围:绿化、保洁、房屋中介经纪服务等,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99%股权。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注册资本:3000万元,代表人:杨学军,主要经营范围:提供餐饮、住宿服务等,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70%股权。
关联关系: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属于本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及经营情况和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基础,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和义务。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上述交易构成了本公司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12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以8票赞成,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该议案关联董事赵勇先生、刘体斌先生、巫英坚先生对本项议案执行了回避表决。公司6名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如下意见:
1、公司《关于预计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正常的、合理的。
3、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总额超过本公司经审计净资产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相关,本次关联交易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目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就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达成了初步意向,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经营中具体情形与各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单项业务合同。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行为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2年4月16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对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信用的议案》,同意公司2012年度对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一定的信用额度,期限均为一年(四川长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期限不受此限),具体明细如下:
5亿元为2011年向国开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期限10年;本年实际新增1亿元额度,期限为1年
其中,6.8亿人民币为8年期项目贷款, 4.4亿元人民币为期限1年的银行授信,1.5亿美元为10年期项目贷款
为 "长虹?世纪城"二期E、F标段项目在工行、农行、建行、招行办理按揭贷款的购房人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阶段性连带责任
上述控股子公司中,对于本公司已为其提供的,在期限届满后,公司将在上述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为该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续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6年6月;注册地:江西省景德镇市;注册资本324,581,218元;代表人:刘体斌;主要从事无氟压缩机、电冰箱及其配件的生产和销售,制冷设备的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五金配件的加工及销售,对外贸易经营(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除外)。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421,661.02万元、负债总额327,388.60万元,资产负债率77.64%,本公司持有该公司29.92%股权。
2、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注册地: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注册资本:50000万元;代表人:林茂祥;生产、销售:视频产品、视听产品、电视产品、计算机网络产品、激光读写系列产品、数码产品、摄录一体机、机械产品、计算机产品、通讯设备(不含通讯终端设备)、纸箱(不含印刷)、厨房电器、小家电、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器、泡沫塑料制品;电子元件、电子器件、电子产品零配件、原辅材料的出口业务以及国内销售业务;网上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设备租赁业务;电子产品及零配件维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投资高新科技产业及实业。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35,864.65万元、负债总额88,636.60万元,资产负债率65.24%,本公司持有该公司91%股权。
3、广东长虹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注册地: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注册资本8300万元;法人代表:李进;主要从事音视频产品、激光读写系列产品、存储卡读写系列产品、GPS、小家电、电风扇、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吸油烟机、消毒柜、厨卫系列产品、计算机及外部设备、数码电子产品、通讯产品、车载电子系列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规的项目除外,法律、行规的项目需取得许可证方可经营);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8,661.06万元、负债总额8,431.49万元,资产负债率45.18%,本公司持有该公司40.72%的股权。
4、四川虹锐电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出口加工区;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代表人:刘太国;主要从事照明、电子器件、电工及相关领域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项目除外,项目凭许可证经营)。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4268.63万元、负债总额12536.57万元,资产负债率87.86%,本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5、四川长虹器件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注册地: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人代表:郑光清;主要从事高频器件、数字卫星调谐器、高压器件、印刷电板、网板、模具工装、遥控器、电子类变压器、特种变压器、电感器件、消磁线圈、传感器、电模块、电源适配器、充电器、内置电源、逆变器、电工类产品、无线数据传输及控制器件的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等;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61,471.06万元、负债总额41,240.08万元,资产负债率67.09%,本公司持有该公司95%的股权。
6、四川长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于1998年1月;注册地: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人代表:吴学锋;主要从事碱性蓄电池、一次电池、充电器、工模具、非标准设备的生产和销售;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48,260.93万元、负债总额20,347.01万元,资产负债率42.16%,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7、长虹()贸易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地:中国;注册资本:1000万港元;代表人:邬江;公司主要从事家用电器、电子元器件进出口贸易业务;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37,681.66万港元,负债总额326,316.45万港元,资产负债率96.63%,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8、四川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注册地: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注册资本:35048万美元;代表人:赵勇;公司主要从事PDP以及其他新型显示产品的生产、销售和研发;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95,425.96万元,负债总额342,121.54万元,资产负债率69.06%,本公司持有该公司61.48%的股权。
9、四川长虹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注册地址: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资本2000万元;代表:郭德轩;主要从事节能照明工程设计、、施工(取得资质后经营)及相关服务;节能照明控制系统、光源、灯具、电器及配套零部件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维修;节能照明相关货物、技术进出口及相关服务;类似节能产品和工程的设计、制造、施工(取得资质后经营)及相关服务;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961.68万元、负债总额164.66万元,资产负债率8.39%,本公司持有该公司90%的股权。
10、四川长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注册地址:绵阳科技城科教创业园区;注册资本26815万元;代表:林茂祥;主要从事数字电视机顶盒、数字接收机、数字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非专控通信设备、网络设备等系统及终端产品研发、制造和销售;软件产品、应用系统、数字电子设备研发、制造和销售;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13,612.26万元、负债总额54,331.42万元,资产负债率47.82%,本公司持有该公司96.27%的股权。
11、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注册地: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注册资本:50,907,264元;代表人:郭德轩;公司主要从事电池系列产品、光电、光热转换及利用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电子元器件、电工产品、电源产品、电池零部件、电池生产线、电池生产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相关服务,节能器具、器材、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品除外,品种凭许可证经营);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1,456.59万元,负债总额5583.76万元,资产负债率26.02%,本公司持有该公司96.2535%的股权。
12、四川长虹包装印务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注册地: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注册资本:1500万元;代表人:郑光清;公司主要从事纸包装制品、纸塑衬垫、蜂窝纸板及纸型材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包装、印刷材料研发与销售,印前制版处理,包装结构及平面设计服务,包装材料经营,货物、技术进出口;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0,317.71万元、负债总额3,465.86万元,资产负债率33.59%,本公司持有该公司95%的股权。
13、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注册地: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资本:14384万元;代表人:赵勇;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投资、咨询及销售,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经纪服务,园林绿化服务,物业管理,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易制毒品)、五金交电的销售,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资质证后方可经营);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15,835.45万元、负债总额104,315.35万元,资产负债率90.05%,本公司持有该公司69.52%的股权。
公司本次同意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是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本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金额的额度为人民币288,426.40万元和美元36,000万元,合计514,790.8万元人民币(美元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2011年4月13日公布的中间价1美元兑换6.2879元人民币折算),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94%。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公司直接为控股子公司金额为270,500万元人民币和36,000万美元,包括为控股子公司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意压缩")16,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40,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广东长虹数码科技有限公司3,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四川虹锐电工有限责任公司2,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器件科技有限公司5,000万元人民币,为全资子公司四川长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60,000万元人民币,为全资子公司长虹()贸易有限公司21,000万美元,为控股子公司四川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112,000万元人民币和15,000万美元,为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照明技术有限公司5,000万元人民币, 为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5,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包装印务有限公司5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10,000万元人民币。
(二)本公司合并的控股子公司华意压缩对外金额为5,984.00万元人民币(该金额按华意压缩2012年对外额度乘以本公司持有的华意压缩股权比例29.92%计算)。
(三)本公司合并的控股子公司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菱电器") 对外金额为11,942.40万元人民币(该金额按美菱电器2012年对外额度乘以截止目前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美菱电器股权比例24.88%计算)。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4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长、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受董事长赵勇先生委托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刘体斌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结合公司董事会相关工作需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赵其林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赵其林,男,四川南江人,37岁,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经济师,1999年7月进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资主管、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四川广电星空长虹数字移动电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资产管理处经理,现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资管理处经理(兼)。
赵其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