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机是起和维持个体活动,并使活动朝向某一目标的内在心理过程或内部动力。它包括三个功能:激活功能、指向功能、强化功能。动机与学习之间是互相促进的,一方面,动机以增为的方式来促进学习;另一方面,所学到的东西反过来又可以增强学习动机。
学习动机是一种内部启动机制,它激发个体进行学习活动,维持已引起的学习活动,并使个体的学习活动朝向一定的学习目标。
在实际学习过程中,学习的动力因素有三种:即推力、拉力和压力。推力是发自个体内部的学习愿望和需求。拉力指因素对学习者的吸引力,包括学位、社会地位等。压力指客观现实对学习者的要求,其从事学习活动,考试、家长与学校的要求、社会现实都可以成为压力。但压力往往难以、持久地起作用,因此,促使主体从事学习活动的直接作用成分只有推力和拉力。作为主体学习愿望的推力,实质上是主体的一种学习需要;而作为对主体的学习活动具有吸引作用的拉力,实质上是一种学习期待。因此,学习动机的两个基本成分就是学习需要和学习期待,两者相互作用形成学习的动机系统。
学习需要是指个体在学习活动中感到有某种欠缺而力求获得满足的心理状态,它的主观体验形式是学习者的学习愿望或学习意向。这种愿望或意向是个体进行学习的根本动力,它包括学习的兴趣、爱好和学习的等。从需要的作用上来看,学习需要即为学习的内驱力。所以,学习需要对学习的作用就称为学习驱力。
学习期待是个体对学习活动所要达到目标的主观估计,它是另一个构成学习动机结构的基本要素。学习期待与学习目标密切相关,但两者不能等同。学习目标是个体通过学习活动想要达到的预期结果,而在个体完成学习活动之前,这个预想结果是以观念的形式存在于头脑之中的。因此,学习期待就是学习目标在个体头脑中的反映。
诱因是指能够激起有机体的定向行为,并能满足某种需要的外部条件或刺激物。凡是使个体产生积极的行为,即趋向或接近某一目标的刺激物称为积极诱因。例如,在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教育措施中,教师所提供的品、成绩等都是积极的诱因。相反,消极的诱因可以产生负性行为,即离开或回避某一目标。可以说,学习期待是静态的,而诱因是动态的,它将静态的期待转换成为目标。所以,学习期待就其作用来说就是学习的诱因。